

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中央宣传部办公厅、交通运输部办公厅、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办公厅共同发布《关于印发“百城千屏”活动实施指南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联合部署开展“百城千屏”超高清视频落地推广活动。活动时间为2021年10月至2023年6月。
“百城千屏”活动以试点示范工程为引领,通过新建或引导改造国内大屏为4K/8K超高清大屏,丰富超高清视音频服务场景,加速推动超高清视音频在多方面的融合创新发展,催生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
其中,六部门成立活动总体指导组。国家广播电视总局负责指导各省级广电行政部门做好视听节目运营主体审批工作,并指导各省级广电行政部门督导视听节目运营主体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推动制播优质的超高清视频内容。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中央宣传部办公厅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办公厅关于印发“百城千屏”活动实施指南的通知
工信厅联电子函〔2021〕31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党委宣传部、交通运输厅(局、委)、文化和旅游厅(局)、广播电视主管部门,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相关地方总站,有关单位:
按照《关于开展“百城千屏”超高清视频落地推广活动的通知》(工信部联电子函〔2021〕271号)部署,为确保“百城千屏”活动取得实效,现将《“百城千屏”活动实施指南》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中央宣传部办公厅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办公厅
2022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