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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陕西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对首批省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的公示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激发文化和旅游消费潜力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9〕41号)和“2019湖南长沙会议”精神,2021年至今,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组织开展了两批国家级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建设工作的申创工作,全国共有225个单位申创成功,由省文化和旅游厅推荐的西安大唐不夜城、城墙景区、北院门历史文化街区、易俗社历史文化街区、宝鸡石鼓文化城、太白山旅游度假区、延安圣地河谷金延安街区、铜川照金文化创意小镇等8个单位名列其中。

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激发文化和旅游消费潜力的实施意见》(陕政办发〔2019〕42号)有关要求,为进一步调动各市区扩大全省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的积极性,参照借鉴文化和旅游部、以及浙江、广东、河南、广西等兄弟省的做法,前期,省文化和旅游厅采取单位申报、市区推荐、专家评审的办法,在各市区推荐的41个申报单位中评审出了17个省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名单详见附件。

为了保证评审认定公平公正,现对17个首批省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0月11日至2022年10月17日(7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有意见建议,请致电029-87382289,联系人:吴三宏。

 

陕西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2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