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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制定《扎实稳住经济若干措施(加大外资引进力度)奖励实施细则》

近日,西安市制定《扎实稳住经济若干措施(加大外资引进力度)奖励实施细则》(简称《奖励细则》),对外商投资、研发的奖励对象、奖励条件及标准、兑现申报流程等作出了明确规定。

《奖励细则》的出台旨在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陕西省委、省政府对稳定宏观经济大盘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切实做好稳外资工作,增强外资企业投资信心。

同时,实施《奖励细则》将有助于吸引国际知名外商投资企业来西安投资扩产,进一步优化调整利用外资结构。

根据《奖励细则》,针对外商直接投资奖励,适用范围为西安市外商投资企业(房地产类企业不适用本实施细则),适用时间为2022年6月2日—2022年12月31日。

直接投资奖励资金的兑付分两年执行,第一年兑付 50%,第二年将核验企业上一年度审计报告,若企业未出现减资、撤资行为,再兑付50%。

一般方式外商直接投资奖励方面:积极引导外资投向西安装备制造等鼓励类产业领域,对外商投资企业(不含房地产企业)外方当年直接投资额1000万美元以上的项目,按照实际进资额给予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的奖励。

具体而言,外商投资企业外方直接投资实际到位资金额在1000万美元(含)—5000万美元的,按照年末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折算后,给予1%奖励;金额在5000万美元(含)—1亿美元的,给予2%奖励;金额在1亿美元(含)以上的,给予3%奖励,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

其他方式外商直接投资奖励方面:主要是跨国并购、股权转让、外资企业以资本公积金或留存收益转为注册资本,形成直接投资额1000万美元以上的项目,按照形成直接投资额给予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的奖励。

具体而言,形成外商直接投资到位资 金额在1000万美元(含)—5000万美元的,按照年末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折算后,给予1.5%奖励;金额在5000万美元(含)—1亿美元的,给予2.5%奖励;金额在1亿美元(含)以上的,给予3.5%奖励,最高不超过 3000万元人民币。

此外,西安还针对外资研发机构设立奖励,奖励范围为自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在西安设立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由外资控股的外商投资企业。

奖励金额方面,对跨国公司在西安设立研发中心的,给予200万元人民币补助资金;设立外资开放式创新平台的,给予200万元人民币补助资金;设立全球研发中心的,给予500万元人民币补助资金。

同时,《奖励细则》也对跨国公司设立的研发中心、开放式创新平台、全球研发中心明确了相应标准条件。比如,外资研发中心,需要有明确的研究开发领域和具体的研发项目,固定的场所、科研必需的仪器设备和其它必需的科研条件;本年度研发总投入不低于200万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