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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陕西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开展2023年“文化和自然遗产日” 非遗宣传展示活动的通知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文化和旅游局,各有关单位:

2023年6月10日是“文化和自然遗产日”。为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非物质文化遗产(以下简称“非遗”)保护意识,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营造非遗保护良好社会氛围,按照文化和旅游部统一部署,我省将于2023年“文化和自然遗产日”前后集中开展非遗宣传展示活动。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非遗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总结非遗系统性保护的经验成果,坚持不懈推进文化自信自强,全面增强中华文化认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非遗保护传承的浓厚氛围。围绕《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通过20周年,以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非遗名录名册项目为重点,讲好非遗保护陕西故事,展示非遗保护陕西经验,进一步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和中华文化影响力。

二、主题、口号与重点

(一)主题

加强非遗系统性保护 促进可持续发展

(二)口号

1.加强非遗系统性保护 提升保护传承水平

2.加强非遗保护传承 守护共有精神家园

3.讲好中国非遗故事 深化文明交流互鉴

4.深化非遗保护理念 展示中国保护经验

5.可持续发展 非遗同行

6.文化陕西 华彩非遗

三、活动安排

(一)重点活动

1.陕西省主会场活动

省文化和旅游厅将与安康市人民政府联合主办2023年“文化和自然遗产日”非遗宣传展示陕西省主会场活动,组织开展非遗购物节、非遗美食节、非遗服饰秀、非遗旅游线路发布及体验、非遗传承人绝活才艺展、陕西非遗抖音数据发布、陕西旅游商品展、各市文化和自然遗产日活动宣传推介等8大板块系列活动。

2.《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通过20周年活动

积极组织参加文化和旅游部支持举办的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人类非遗代表性名录项目各项活动,参加“2023全国非遗曲艺周”,指导相关市、单位组织开展好西安鼓乐、剪纸、皮影、咸阳茯茶制作技艺等4项我省人类非遗代表作名录项目开展各类宣传展示活动,集中展示传承实践成果,讲好中国故事,传播好中国声音。

3.云游非遗·影像展

积极参加文化和旅游部举办的2023年“云游非遗·影像展”活动,突出陕西地域特色,集中展播三秦大地优质非遗资源,发动网友上传我身边的非遗活动、参与互动讨论,让更多社会公众关注、了解生活中丰富多彩的非遗和生动的非遗保护实践,激发全社会的文化自信和文化自豪感,营造全社会积极参与非遗保护传承实践的浓厚氛围。

(二)各地活动

各地要依托非遗相关场所、公共文化机构、景区景点等,广泛开展非遗展示展演、互动交流、参观体验等活动,深入宣传展示非遗系统性保护成果和优秀实践案例,交流保护经验和保护措施,推动非遗资源和保护成果的共享利用。要结合本地实际和人民群众需求,因地制宜策划举办群众喜闻乐见、便于参与的非遗宣传展示活动,引导广大民众畅享非遗购、探访非遗味、共赴非遗游、同赏非遗美。

1.非遗购物节

省文化和旅游厅将结合“文化和自然遗产日”活动组织开展“非遗购物节”活动。各市区和相关单位要因地制宜开展“非遗购物节”活动,以巩固脱贫成果、助力乡村振兴作为工作目标,以非遗工坊、老字号作为重点对象,鼓励通过发放消费券、联合促销等方式,搭建非遗产品线下展销平台,创新文化消费场景,推动文旅消费恢复,提振市场信心,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要开展形式多样的线上线下主题活动,让人民群众共同参与非遗保护,推动非遗保护成果惠益人民。

2.非遗美食节

要充分挖掘具有本地特色的饮食类非遗项目,积极举办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美食活动,通过设立美食市集、美食街区,集中展示非遗有滋有味的文化魅力。鼓励各级饮食类非遗项目保护单位,特别是老字号企业,在遍布城乡的餐馆、摊位、档口开展非遗知识普及和让利惠民活动,让人民群众在品尝美食中共同参与非遗保护、共享非遗保护成果。

3.非遗旅游线路发布

要落实《文化和旅游部关于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旅游深度融合发展的通知》有关要求,各市区利用举办“文化和自然遗产日”主会场活动时机组织非遗旅游线路发布,并开展进景区看非遗。支持非遗项目进景区,在景区内开展形式多样的非遗展陈、展示、展演、体验等活动,提升景区文化内涵,让游客在景区内沉浸式感受非遗韵味。

4.非遗服饰秀

要紧密结合地方实际,突出生态保护(实验)区等特征特色,开展具有当地人文风貌、非遗特点的陕北文化、关中文化、陕南羌文化等独具特色的非遗服饰秀,加快融入旅游业态、融入特色街区,让非遗引领时代新潮流、展现国潮新风尚。

四、工作要求 

(一)主题鲜明,彰显非遗特色

要紧扣活动主题、突出非遗特色,在主题框架下策划部署相关活动,认真总结工作成绩、突出近年来非遗系统性保护成果,展示非遗保护的中国实践和陕西经验。

(二)创新方式,营造浓厚氛围

要及时发布“文化和自然遗产日”非遗活动信息,动员社会广泛参与。积极协调广播电台、报刊、杂志等传统媒体力量,充分发挥社交媒体、直播平台、视频网站等新媒体平台的优势,以线下展示、线上直播、多媒体互动等全媒体传播方式,多渠道、全覆盖开展非遗传播,带动社会各界积极响应、广泛参与,营造浓厚的非遗保护氛围。

(三)正向引领,弘扬时代价值

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深入挖掘阐释非遗蕴含的思想理念、传统美德和人文精神,培育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严把活动内容和价值导向,防范意识形态风险。

(四)严密实施,确保安全顺利

各项活动要有安全研判,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好消防、医疗救助、应急救援等工作预案,配备必要的工作人员和安全检查设备,确保活动安全有序。  

请各市区、相关单位于2023年5月17日前将本地“文化和自然遗产日”非遗宣传展示活动信息汇总表(见附件),于6月15日前将2023年“文化和自然遗产日”非遗宣传展示活动总结(包括活动情况、亮点和经验等)以电子邮件形式报送省文旅厅非遗处。 

联 系 人:赵江瑞

联系电话:029-85261298

电子邮箱:sxfyc2022@163.com

特此通知。


陕西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3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