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文化金融政策
1.宁波推出金融服务人才17条
1月21日,宁波市政府新闻办召开2021年首场新闻发布会。市委人才办、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财政局等八部门联合发布《宁波市金融支持人才创业创新实施意见》,通过17条具体措施,持续加大对人才创业创新的金融支持力度,为人才企业提供从初创期、成长期到发展壮大期的全生命周期金融支持。
政策主要涉及三方面内容。一是创新金融支持方式,为人才引来“源头活水”。意见提到,优化银行信贷服务,加强金融总量保障。人行宁波市中心支行将优先安排低息政策性信贷额度,定向用于支持人才企业。鼓励金融机构借用政策性低息信贷,发放人才企业贷款的加点幅度不高于300个基点,放宽户均贷款金额限制。支持有条件的金融机构扩大双创、小微金融债发行规模,募集资金定向支持人才企业融资。针对民间资本投资早期人才项目动力不足难题,创新实施“3315资本引才计划”,对获民间资本投资的人才项目,按投资额的30%给予最高2000万元资助。推进人才企业首贷户拓展,对经金融监管部门认定的人才企业首贷户信贷业务,按照1年期(含)以上首贷金额的1%给予最高20万元一次性补贴。鼓励引导金融机构创新推出满足人才企业需求的研发贷、创业贷、智慧贷等产品,扩大专利权、商标权、股权等无形资产质押融资规模,更大力度地支持人才创业创新。探索投、贷、保、担联动,通过债权、股权、增信相结合的方式,为初创期科创型人才企业提供多元化融资支持。建立信贷风险补偿机制,设立总额1亿元的人才企业信贷风险池,对发生实际损失的人才企业信贷,由财政资金兜底给予最低80%、最高90%的代偿。此外,还明确适当提高人才企业融资的不良容忍度,更大程度为金融机构支持人才企业提供保障。
二是创新资本对接模式,为人才铺设“快车道”。加快集聚资本要素,加大直接融资支持,引导促进股权投资。发挥市级各类政府性投资基金引导作用,将人才创业创新项目纳入各类社会资本子基金投资项目“白名单”予以优先支持。支持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的私募股权基金参与宁波市非上市人才企业的股权投资,对其首次到位不低于200万元的投资,按首次到位投资额的3%给予基金公司累计最高100万元的一次性补贴。加快畅通对接渠道,打造特色“人才板”,加快宁波股权交易中心“甬江引才工程”人才板、科技创新板等特色板块建设。创新推出“赛事+资本”“项目+资本”等对接新模式,形成人才与资本日日有对接、周周有沙龙、月月有集市的局面。加强上市扶持,以“凤凰行动”宁波计划为引领,对申报科创板的人才企业在专利申报等方面开辟“绿色通道”。建立起人才企业上市、上市再融资、股改、并购重组等全流程政策支持体系。同时,试点推行拟上市企业获取合法合规证明“一件事”改革,开展创业板注册制和新三板精选层等政策培训,“一对一”走访辅导重点人才企业,全力推动人才企业拥抱资本市场。三是创新人才特色险种,为人才系好“保险带”。为人才创业梦想兜底。探索实行政府买单、人才受益的保险模式,推出全国首个政府出资购买的“创客保”,为创业创新人员提供创业项目失败补偿及基本生活保障。为人才大胆设想兜底。创新设立全国首个“专利保险 服务”模式,为创新人才提供专利申请、运用、维权等专业服务。在全国首创“产品研发责任保险”,建立企业研发到售后全链条安全保障,为科技型、创新型企业撑起了“风险保障伞”。为人才首创产品兜底。深入实施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重大装备首台(套)保险,率先开展软件首版次保险试点,通过保险机制降低企业开发、推广新产品的风险,加快推进创业创新团队成果转化和应用。
政策实施时间暂定为3年,从今年1月起至2023年12月。
二、文化金融模式
1.文化和旅游部:多举措破题文化企业融资难、融资贵
近日,国家文化和旅游部公布了“十三五”以来中省在解决文化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上的工作开展情况及成果。“十三五”期间,文化和旅游部会同中国人民银行等有关部门,不断深化文化与金融合作,通过完善产业投融资政策、建立部行合作机制、推进国家文化与金融合作示范区建设等工作,着力构建多层次、多渠道、多元化的产业投融资体系,破解文化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首先,是融资政策红利的持续释放。文化产业的蓬勃发展,有赖于政策的保驾护航。2014年,文化部、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深入推进文化金融合作的意见》,这是第一部以“文化金融”为主题的战略性政策文本,标志着由文化部、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等部门共同建立的文化金融合作部际会商机制正式启动。2015年,国家层面出台了第一个关于旅游投资的专门性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的若干意见》,对旅游新业态、新产品投资给出了明确的方向指引,进一步拓宽了旅游投资促进的范围。2015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指导意见》,明确将文化领域纳入PPP推广范围。《国家“十三五”文化发展改革规划纲要》也将文化领域推广PPP模式作为推进文化体制改革创新的重要内容。截至2020年11月末,纳入全国PPP综合信息平台项目管理库的文化类项目203个,总投资1943亿元;旅游类项目329个,总投资4236亿元。2017年7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正式发布《社会领域产业专项债券发行指引》,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专项债券正式出台。此举既拓宽了文化和旅游企业债券发行的渠道,又开创了投资政策工具支持产业发展的新模式。“十三五”期间,产业基金在促进文化和旅游企业直接融资方面也发挥了积极作用。在政府投资和财政资金引导下,社会资本积极参与成立各类产业基金,促成产业政策导向和市场运作优势的有机结合。自2011年成立中国文化产业投资基金、2017年成立中国旅游产业基金以来,产业基金已成为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的重要推动器,以国有资金撬动社会资本,以市场化手段和专业化运作,带动了更多社会资本投向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除此之外,政府支持手段更加多元。“十三五”期间,文化和旅游部会同财政部创新财政资金支持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模式,加大资金扶持力度。原文化部、财政部联合实施“文化金融扶持计划”,通过贷款贴息、债券贴息、基金注资等方式对无形资产融资项目、非固定资产抵押融资项目进行支持,鼓励银行、文化担保、文化融资租赁等机构为文化企业提供融资服务,近5年累计支持近500个文化产业融资项目,金额达31亿元。
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广州市文化金融服务中心在全国率先设立规模2亿元的文旅产业纾困基金,为全市文旅企业提供投融资服务;举办48场线上文化和旅游金融路演和项目对接活动,以及38场线下投融资辅导活动;为全市268家企业免费提供“广文”文化企业信用评价服务,共免除费用100余万元;协调广州市14家文化特色银行为企业提供信贷支持,贷款余额120亿元,涵盖旅行社、景区、动漫、游戏、短视频、园区等领域,有力帮助了中小文旅企业解决融资难问题。
其次,是保障机制的深入构建。为进一步拓宽文化和旅游企业信贷融资渠道,促进服务于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的信贷产品、服务和模式创新,文化和旅游部先后与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等国内重点金融机构建立了“部行合作机制”,带动各地建立了基本覆盖全国的文化、旅游金融政银合作网络。在一系列金融政策的推动下,文化信贷市场有了较为可观的增长。“十三五”期间,在文化和旅游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等部门支持下,金融机构探索设立文化金融事业部、特色支行,鼓励单列规模、差异化考核、建立绿色审批通道、提升不良容忍度等政策制度设计,创新中小微文化企业和旅游企业金融服务模式。在政府鼓励金融机构提供文化金融专业化服务方面,南京推出了效果显著的“南京模式”。2013年组建的全国首家综合性文化金融服务中心——南京文化金融服务中心,通过融资服务、项目对接、政策引导、信息服务、征信服务、协作服务、企业培训、资金支持等方式服务文化企业。截至2020年5月,南京文化金融服务中心已累计服务企业3131家,10家文化银行及文化小贷公司累计发放贷款165.58亿元,户均528.82万元。针对中小微文化企业固定资产不足、无形资产评估及抵质押困难等融资痛点,北京、南京、杭州、西安等地相继建立文化企业融资风险补偿基金,通过政府、金融机构、企业共同参与的方式,建立起市场化的融资风险化解处置机制,缓解小微文化企业缺少固定资产抵押物的融资困境。此外,西安曲江新区通过不断创新政策举措、搭建文化金融服务平台、整合文化资源和金融要素、优化融资环境等举措,形成了较为健全的文化金融服务体系和具有区域特色“曲江模式”。如西安曲江文化产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通过担保联动模式,积极为曲江新区文化产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信用增信服务,将原有一对一服务理念转变为通过信用放大倍数达到一对多服务,更大程度上满足中小文化企业融资需求。在国内影视剧融资方面,成功开创了以“准版权”质押、协议(合同)质押、“产业基金+担保”“担保+风投”等多种创新担保联动模式。
最后,是推动文化金融的生态培育。文化金融与城市发展、区域经济的关系日益密切。在特定的区域经济和城市经济范畴内,发展什么样的文化产业和什么样的金融产业是需要解决的战略性问题。为此,“十三五”期间,国家文化与金融合作示范区创建工作在有序推进中。2019年12月,文化和旅游部、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联合发文批复北京市东城区、浙江省宁波市作为首批创建地区建设国家文化与金融合作示范区,开展文化金融产品、服务和机制创新。北京市东城区为高标准推进国家文化与金融合作示范区创建相关工作,着力构建文化企业信用评级体系、文化信贷风险补偿体系、文化创业投资扶持体系、文化资产定价流转体系“四个体系”,探索文化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文化与金融合作模式创新“两个创新”,提升文化产业政策创新性和精准性。发挥北京文创板等平台优势,东城区线上汇聚文旅企业8362家,投资机构、金融机构891家,服务机构107家,运营商、文化金融服务中心、园区等222家。宁波则以创建国家文化与金融合作示范区为契机,组建文旅金融服务中心,统筹文化担保、小额贷款、风险投资以及拍卖、评估等功能,开发并推广“文创宝”“影视通宝”“银保通达”等文化金融特色产品。至2019年底,各金融机构累计开发文化金融创新产品超过200项,总计为近万家文化企业和百余个文化重点项目提供了融资服务。探索建立信贷风险补偿机制,市、县宣传部门联合有关金融机构共建文化产业信贷风险池,风险池一期规模为1000万元,二期规模扩大至3000万元,合作银行按15倍放大授信额度。国家文化与金融合作示范区的创建,将充分发挥政府部门的组织协调、政策导向优势和金融机构的资金优势,推动各项金融政策更好落地实施,为当地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注入金融活水,营造良好的产业发展环境,同时也为深化文化与金融合作探索路径、积累可复制推广的经验做法有效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三、文化金融市场动态
1.我国知识产权质量效益快速提升,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达15.8件
1月21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申长雨在全国知识产权局局长会议上表示,“十三五”期间,我国圆满完成了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和“十三五”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任务,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取得了历史性成就,知识产权质量效益快速提升。
截至2020年底,国内(不含港澳台)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15.8件,有效注册商标量达到3017.3万件,累计注册地理标志商标6085件,认定地理标志保护产品2391件。
数据显示,“十三五”期间,我国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总金额比“十二五”期间翻了一番。知识产权使用费进出口额由2015年的231.1亿美元提升到2019年的409.8亿美元,年均增长15.4%。2019年,我国PCT国际专利申请量跃居全球第一,专利密集型产业增加值达到11.5万亿元,同比增长7%。
根据会议部署,2021年,我国将启动实施知识产权强国战略和“十四五”规划,完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大力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质量,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大力提高知识产权转化运用效益,实施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能力提升工程,统筹推进知识产权保护国际合作和竞争,着力提高管理和服务能力水平。
2.陕西省财政53亿余元支持中小企业创新发展
近年来,陕西省财政厅强化资金引领带动,坚持加大财政投入,“十三五”期间累计安排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资金53.1亿元,有效激发了全省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动能。
“十三五”期间,省财政全力支持中小企业技术改造,强化中小企业的创新主体地位,构建中小企业全生命周期的扶持机制,设立了陕西中小企业技术改造专项奖励资金,累计支持技改项目3200余个;围绕高端装备、飞机制造等产业链以大带小,支持中小企业为省内大型企业产品配套;分段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对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瞪羚”企业、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分别给予一定资金奖励,形成企业全生命周期扶持机制;充分发挥县域工业集中区的聚集功能、中小企业特色载体的承载功能和各类公共平台的服务功能,为中小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对园区内基础设施、标准化厂房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给予支持。
围绕产业链、创新链,陕西省财政全力支持中小企业开展研发;进一步转变财政支持方式,引入基金等市场机制配置资源,带动社会资本共同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设立省级中小企业发展基金,“靶向扶持”中小企业;引导金融机构降本让利,为中小企业引入源头“活水”,对各类金融机构降低小微企业贷款利率,按照一定标准给予奖励,鼓励融资担保机构逐步将小微企业担保业务费降至1%,多渠道支持全省小微企业发展。
陕西省文化金融服务中心成立于2019年12月10日,是省委宣传部批准设立的全国首个省级文化金融综合服务机构。旨在运用金融科技手段,为全省文化企业提供政策申报、金融服务、信用服务、项目对接、互动交流等为一体的文化金融服务体系,推动全省文化金融产业深度融合发展。